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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
更新时间:2017-11-07 点击量:

尊敬的客户:

       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,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,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》(2017年14号,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,自2017年7月1日起,金融机构必须对符合条件的新开以及存量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,识别非居民客户,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。客户应当配合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,真实、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向金融机构提供规定信息,并在上述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金融机构。

       为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,我公司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对符合《管理办法》要求的新开以及存量账户开展尽职调查,所涉及的账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、年金合同及其他合同所涉及的账户。如您在我公司拥有涉及《管理办法》尽职调查范围的保险、年金或其他合同,请您配合我公司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,同时依照监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若您的账户符合信息报送要求,我公司将根据《管理办法》和相关监管法规规定,对您的账户信息进行报送。

       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第十九、二十三及二十五条的规定,如未得到您的配合,我公司会将您所涉及的相关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进行管理,或无法为您开立相关账户。

       本公告未尽事宜,以《管理办法》为准,您可登录国税局网站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aeoi_index.html了解更多内容。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,欢迎您随时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69。

       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
 

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2017年10月